澳大利亞規定外國投資需獲批 或考慮到中國
【共同社悉尼6月5日電】澳大利亞政府5日宣佈,明年1月起,凡在通信和能源、港灣等涉及安全部門的外國投資,無論規模大小均必須獲得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的批准。據分析此舉是考慮到近幾年影響力增強的中國。
2015年,澳大利亞因中國企業“嵐橋集團”以約5億澳元獲得美國海軍陸戰隊也巡視駐留的軍事要衝、北部達爾文港99年租賃權一事引發了波瀾。通過2018年禁止中國通信設備巨頭華為技術參與第五代(5G)高速大容量通信網建設等,澳大利亞政府正大力排除中國的影響力。
此前,在日本和美國、中國等自由貿易協定締結國的企業進行12億澳元以上,其他國家進行2.75億澳元以上的投資時才需獲得審查委批准。今後,即使是投資結束後,若出現安全上的擔憂,財政部長也可命令撤資等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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